三明治原则,在翻译行业广泛运用。
具体含义是“三名(一)致”,即三个名称一致,在做证明类文件翻译时,客户往往要求我们在她们的名头纸上进行翻译,这是不恰当的,由此,促成了“三明治”的翻译原则。
即:名头纸的名称、正文内所出现的单位名称和盖章上的名称,必须一致。这样这份文件才是有效的,否则是自相矛盾,无法具有说服力的。
所以,如果非要用名头纸不可的话,基于“三明治”翻译原则,也必须用该翻译公司的名头纸,因为前置条件是客观的,即翻译件上加盖的印章一定是翻译公司的,那么,其他两个名称就必须和翻译章上的名称一致。
所以,在客户的名头纸上,或者说,采用客户原稿的名头纸,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做法是错误的。
三明治原则,在翻译件签封一环必须实施到位。